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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关法修正案草案

李鹏参加分组审议
2000-04-28 来源:光明日报 王 炽 沈路涛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人员今天下午分组审议海关法修正案草案时指出,认真总结近些年来海关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适当强化海关权力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制约机制,具体规范海关行使权力的程序和条件,克服执法的随意性,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李鹏委员长参加了今天下午的分组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海关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草案认真吸取了常委会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内容进一步完善,更加适应建立现代海关制度、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童傅、万绍芬等委员认为,经过修改后的草案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这对于依法监督海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很有必要。海关工作人员担负着为国把关的重责,他们手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陈心昭等委员提出,那些包庇、纵容甚至参与走私的海关工作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草案在这方面应作出明确规定。陈光毅等委员说,法律不仅要监督个体,也要监督整体,草案应增加这方面内容,并规定得更严格,更具有针对性。有委员提出,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对走私行为纵容、支持和包庇,草案对此要明确他们需负的法律责任。

有委员提出,草案对报关企业、报关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作出规定,规范了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行为,加强了对报关行业的管理,但在草案中还应进一步明确规定报关企业不得与海关有隶属关系。逄先知委员说,“精神鸦片”对人民的毒害很大,国际上反华势力在文化等意识形态方面加强渗透,这就要求海关加大对淫秽、危害国家安全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的查禁力度,草案在内容上应当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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